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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拟申报设立台州湾

来源: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作者:发布时间:2020-5-29点击:848 人次
近日,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管委会发布了《设立台州湾新区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拟在新的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基础上,剔除市辖绿心区块,申报设立台州湾新区,范围包括原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原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含城市核心区、绿心度假区)和原椒江托管区块。公告公示内容如下:(点击查看官方原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设立台州湾新区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一、基本信息(一)决策名称:设立台州湾新区(二)决策主体单位: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三)决策概要:考虑保障开发建设的连续性、项目落地的可行性以及统筹处理好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拟在新的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基础上,剔除市辖绿心区块,申报设立台州湾新区,范围包括原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原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含城市核心区、绿心度假区)和原椒江托管区块。台州湾新区总面积138.46平方公里,现有人口约13万人,重点构筑“一廊一带两心六区”的空间结构。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该决策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决策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及看法;2、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3、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4、认为本事项会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5、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意见和建议。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1、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2、起止时间: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四、联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0576-88909665台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                                   0576-88851061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25日【相关阅读】 金义新区之后,谁是浙江第六个省级新区?台州湾新区?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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